最高检2025年《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披露: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41.8658万人,适用率高达84.8%;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达98.9%,法院采纳率86%;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3.1%,较非认罪认罚案件低33.4个百分点。
不少人断言:“认罪认罚挤死了辩护空间,辩护权早已形同虚设!”对此,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过于消极和极度悲观,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84.8%的高适用率,从来不是辩护的终点,而是辩护人的专业赛场,厘清认知、击碎误区,才是保护被告人权益的关键。
一、先破误区:84.8%适用率,绝非辩护权的“休止符”
很多人看到84.8%这一数据,便丧失维权底气,宣称“认罪了就无需辩护”“签了具结书就无力回天”——这种认知,既是对法律的无知,更是将自身权益推向绝境的致命错误,完全站不住脚。
认罪认罚的本质是“从宽处理”,绝非“放弃权利、缴械投降”,其核心是优化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绝非牺牲被告人权益。那些宣称“认罪就不能辩护”的人,要么是不懂法的门外汉,要么是别有用心的误导者,其言论只会误导被告人盲目认罪,错失维权良机,最终陷入绝境。
更值得警惕的是,不少被告人被“认罪”二字绑架,主动放弃辩护权,荒唐认为“辩护就是对抗司法,会加重处罚”。殊不知,辩护是公民的宪法权利,是监督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手段,主动放弃辩护,既是对自身权益的背叛,更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任。
二、再立底线:认罪认罚案件,辩护权神圣不可侵犯
别再被错误认知裹挟,我国法律早已将辩护权纳入被告人核心权利清单,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无权剥夺,这是不可逾越的司法红线,容不得半点践踏——这也是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权不可动摇的底线。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74条明确规定: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必须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被告人签署具结书时,律师必须在场见证,这是强制性要求。两高一部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被告人无辩护人时,应通知值班律师提供帮助,确保其理解认罪后果,杜绝“糊涂认罪”“被迫认罪”。
更关键的是,律师的独立辩护权受法律严格保障,不会因被告人认罪而被削弱、被剥夺。即便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书,律师仍可基于事实和法律,独立发表无罪、罪轻意见,依法维护其权益,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必须明确,认罪与辩护都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二者并行不悖。任何以“认罪”为由剥夺辩护权的行为均属违法;任何诱导被告人放弃辩护权的行为,都是对他人权益的漠视、对法律的不尊重;任何主动放弃辩护权的选择,都将自食恶果。
三、直击核心:四大辩护方向,筑牢被告人权益防护墙
辩护绝非“无用功”,而是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关键。86%的量刑建议采纳率表明,仍有14%的调整空间——这是辩护的核心价值,更是被告人争取轻罚、免罚的唯一希望,也是前文“辩护必到位”的核心支撑:
1. 审查自愿性与合法性:这是辩护的首要核心。实践中,个别案件存在违法取证行为,导致被告人非自愿认罪。律师的首要职责,就是审查取证合法性,发现违法线索便依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撤销具结书。
2. 罪名与事实辩护:认罪不代表认可全部指控。律师可针对案件定性提出意见,主张不构成犯罪、构成轻罪,或质疑关键证据效力,推动查清事实、避免冤假错案,依法为被告人争取“罪轻”结果。
3. 量刑辩护:这是认罪认罚案件辩护的核心。认罪认罚的核心是“从宽”,但幅度需结合情节依法确定。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需律师主动挖掘主张;符合条件的,律师可主张缓刑、管制或不起诉,这些有利结果都是律师专业争取的成果。
4. 程序辩护: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速裁、简易程序适用不当,可能变相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律师可对程序提出异议,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不必要羁押,维护被告人人身权利。
四、警钟长鸣:三大认知误区,正在吞噬被告人合法权益
即便法律有明确规定、辩护有清晰方向,无数被告人仍被三大致命误区坑害,主动放弃辩护权,最终追悔莫及。这些误区比犯罪本身更具危害,也正是前文需要“击碎误区”的关键原因,必须彻底澄清、坚决摒弃!
误区一:签了具结书,就不能辩护了。——完全错误,毫无法律依据!签署具结书只是处分认罪权利,绝非放弃辩护权,律师仍可依法发表意见,为被告人争取更有利结果,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误区二:认罪认罚案件,辩护没用。——严重错误!86%的采纳率意味着14%的案件量刑建议被调整,这正是辩护的价值。律师的有效辩护能推动量刑降低、实刑转缓刑,“辩护无用”要么是律师不专业,要么是自己放弃维权机会。
误区三:辩护就是“抗拒”司法,会加重处罚。——荒谬至极!辩护是法定权利、司法公正的保障,真正的司法公正是在充分辩护、查清事实基础上作出裁判,放弃辩护是主动放弃自身权益。
五、终极结论:认罪认罚案件,专业辩护才是权益底气
84.8%的适用率表明,认罪认罚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的主流模式,但这绝不是辩护人的退场信号——恰恰相反,越是认罪认罚案件,越需要专业辩护强力介入,这与标题“辩护必到位”高度契合,辩护是依法维权的必选项,容不得丝毫犹豫。
律师的核心作用,是保障认罪自愿合法、推动司法公正、为被告人争取最优权益。从法律释明到量刑协商,每一步都关乎被告人自由与生命,需辩护人全力以赴。
最后,郑重提醒每一位被告人:认罪认罚与辩护,都是你不可剥夺的法定权利;84.8%的适用率,不是辩护的终点,而是依法维权的新起点。无论是否认罪,获得律师辩护、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都是你的权利与责任,这也呼应了标题“权利绝不容践踏”的核心主张。放弃辩护就是放弃未来,坚守辩护才能获得公正裁判,守护好自身尊严。
作者介绍:
喻建立律师,北京盈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诉讼业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联系方式:13718184627(同微信)。
喻律师拥有独特的复合的职业履历。他曾经履职资深检察官,后转任央媒法治记者,再担任法学核心期刊责编,现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及中华全国律协会员。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复合多样的职业经历,使喻律师展现出卓越的法律表达和逻辑构建能力。
喻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他秉持“精准解构案情、多维策略攻防”的理念,尤为擅长从证据链的完整性审查、法律适用的边界突破等关键维度入手,精准寻找案件突破口并制定有效辩护策略。专注刑事辩护业务以来,喻律师已成功代理无罪判决、罪轻认定、缓刑结果、不予起诉和刑事赔偿等典型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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