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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阴县出让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被中止事件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4-12-26作者:浏览次数:836

近日,平阴县因出让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而被中止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北京盈锦律师事务所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分析,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事件背景

 

平阴县此前作为全国首例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通过招标方式出让了该县两座机场及配套设施在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和维护权。然而,这一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遭遇了实施事项和招标公告等问题,最终导致招标事项被中止。此次公开招标的“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主要基于平阴县两座机场及配套设施,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低空经济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并不涉及低空空域等国家公共资源类的服务。

 

2、法律分析

 

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的法律基础

低空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以航空器为主、低空活动为牵引,通过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载体,开展载人、载货及其他作业等多场景低空飞行活动,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然而,低空空域的所有权、管理权归国家所有,地方政府并不拥有其法定的经营权。平阴县在出让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时,虽然并未出售空域的所有权,而是出让了对该空域的使用权,但实际上地方政府对空域使用权是否有权直接出让是存疑的。

 

招标程序的合规性

在此次招标过程中,平阴县从程序上看,是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了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然而,出让价格的合理性、中标人是否符合招标要求、中标人是否有能力运营项目和特许经营权的实际运作风险仍需评估。

 

中标企业山东金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是平阴县财政局设立的100%持股企业,也就是地方国企,且中标企业是2024年11月5日新成立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而本次项目中标出价高达9.24亿元,中标企业是否有能力支付这笔款项,如何支付,是否有能力运营本中标项目,由国有独资企业中标特许经营权项目是否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特许经营权的适格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金宇通用航空公司是由平阴县财政局控股的国有独资企业。这一身份引发了关于其是否为特许经营权适格主体的讨论。在实践中,地方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需要遵循公开竞争方式,并确保社会监督的透明度。然而,如果中标企业本身即为地方政府控股的企业,这可能影响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从而引发对招标结果合法性的质疑。

 

未来发展方向与合规建议

低空经济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其市场化配置和流动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步入市场之前,必须确保出让程序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平阴县政府在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具备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的资源配备以及合理的政策支持。同时,政府应科学评估市场容量,引导社会资本与民营企业参与竞争,形成可持续的低空经济产业链。

 

对于相关企业而言,在参与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招标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自身具备适格的主体身份和充足的竞争实力。同时,企业应加强合同审查与起草、合规审查与指导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支持,以降低法律风险并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结论

 

平阴县出让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被中止事件,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在推动新兴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法律规制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政府应依法依规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强监管和评估力度;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法律服务支持并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低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北京盈锦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关注低空经济的发展趋势和政策变化,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我们期待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低空经济领域的健康发展并共同迎接未来的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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